【看·法】丈夫凌晨死在情妇家中 妻子法庭捍卫权利
2016年,柯先生在情人郭女士家中突发心肌梗塞,随后抢救无效死亡。这件事情一开始就在柯家引发轩然大波,柯先生的妻子金女士获知丈夫死在情人家,而且事后第一时间知道丈夫死去的是被丈夫情人通知到的公公,公公为此力图隐瞒真相,当金女士母女赶到后,与公公当场争吵起来,因此关系闹得很僵,这种不愉快持续了五年。
五年后,2021年金女士将公婆以及自己女儿告上法庭,金女士要求分割丈夫的遗产——位于南京六合区的一套房子。金女士打的是场继承官司,说白了是为一套房子,一套金女士和丈夫共同居住的房子。涉及到房产,双方法庭一见面,情绪都很激动。
金女士一方要求获取房产的80%,被告柯老先生对此表示不认同,因为这处房产,是柯先生的父亲留下来的。柯家在这里已经生活了三代,金女士要继承这房产,在他看来根本就是无稽之谈。他的代理律师表示,这房子不仅跟金女士没有关系,跟她丈夫也没关系,压根儿就不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。
为了证明房子的属性,柯老先生拿出了一份1995年,他的父亲向南京市六合县法院提交的诉状,内容是要求对自己名下的八间房屋进行析产,其中提到的三人分别是柯老先生的父亲,柯老先生本人以及柯老先生的弟弟。南京市六合县人民法院当时出具了民事调解书,上面对于柯家析产的事宜进行了确认,并且柯老先生还拿出了村镇宅基地证和村镇房屋所有权证,这上面登记的名字都是他父亲的,就这些的证据来看,这房子确实是柯家的。
但是,金女士不认可这些,她说这已经是老黄历了。柯家人很早就离开老家,外出工作,那八间房子也早已年久失修,不能住人。现在的房子是自己和丈夫出钱重新建造的。
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,金女士还拿出了房子的土地证和房产证,土地证上的名字是丈夫柯某。这房子占地面积为391.4平方米,领取的时间是2001年,再看房产证上面房屋所有权人的名字也是丈夫柯某,房屋的面积是199平米。发证的时间是2014年。
因为当年是金女士和丈夫出钱翻建了房屋,所以她认定房子是夫妻俩的共同财产。因为要分割财产,她还将女儿也列为了被告,她说这么做,是想多争取一份继承的份额。她是打算是把房子继承下来之后卖掉,在城里给女儿再买套房子。
第二次开庭,柯老先生的律师提出的观点更是惊到了众人,柯先生说儿子跟金女士没有领过结婚证,不是夫妻。对此,金女士说, 她和丈夫是1989年摆酒席结婚的,结婚的第二年女儿出生了,两人这么多年来,确实没领过结婚证,但却是证据充分的事实婚姻。
按照法律规定,金女士和丈夫符合事实婚姻,理应享有继承权,根据现有的事实,法院做出了判决。判定金女士享有这套房产65%的份额,女儿享有15%,公公婆婆各得10%。
END
记者丨顾海东
小编丨施亚娟
视频丨谭 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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